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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财政局2024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10-21 09:4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精神及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要求,依据《定西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定市财监〔2024〕8号)文件精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取了临洮县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临洮县康家集卫生院、临洮县明德初级中学、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屏镇人民政府、临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6家企事业单位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对列入的单位开展了2024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认真开展我县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我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做出了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检查任务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程序,确保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一)确定检查范围,选取检查单位。结合省市文件要求,围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选取临洮县康家集卫生院、临洮县明德初级中学、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屏镇人民政府、临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行政事业单位;围绕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选取临洮县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

(二)制定检查计划,规范检查项目。为确保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及时制定下发了《临洮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临财监发〔20247号),通知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工作步骤、重点检查单位、检查小组、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规范了检查工作程序,为有效开展检查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查前进行公示,加大宣传力度。为扩大财会监督的社会影响,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查前公示,在临洮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中进行了公开公示检查的单位检查内容和重点,扩大检查的宣传效果。按照“双公示”要求,对重点检查单位检查结果在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了公开接受监督

     (四)加强查前学习,明确检查目的。组织承担检查任务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预算法》《公司法》《政府会计制度》《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制度办法和检查工作办法以及有关财税政策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检查人员业务技能。同时,有针对性的组织查前调研,了解被查单位收支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会计核算情况等,作好进点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五)反馈检查信息,达到即知即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财政业务股室进行反馈,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做到即知即改。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务从业人员会计专业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

从抽查的6家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看,2家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务的人员共6人,其中2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家国有企业从事财务人员6人,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3人,占比50%且都是初级;3家事业单位从事会计的人员7人,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0人;会计从业水平好于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现状。

(二)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的,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疾控中心:(一)2023年未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二)2023年3月3日从甘肃天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兄弟7180打印机2台和联想15S笔记本计算机8台,从甘肃顺达商贸有限公司购买戴尔成铭台式计算机12台,价值9.57万元。未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不符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 35 号)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内控制度不健全,如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缺失,预算未上会等。

从检查情况看,市场局对市场局漫洼监管点办公用房33.6平方米,2007年5月1日和董春林签订长期50年租赁合同,租金4.8元合同到期2057年。八里铺监管点办公用房114平方米,2009年8月24日和祁志林签订长期50年租赁合同,租金3.68元合同2059年8月23日到期。 玉井监管点办公用房132平方米,2009年8月24日和张彦忠签订长期50年租赁合同,租金4.5元合同2059年8月23日到期。太石镇巴下村监管点办公用房170平方米,2006年84日和马世彪签订长期45年租赁合同,租金1.5元合同2055年8月31日到期。上营监管点办公用房87平方米,2009年8月24日和任富强签订长期50年租赁合同,租金82000元合同2059年8月23日到期。 新添工商所办公用房,修建年代1991年12月31日的三处房产,面积181.33平方米,2005年11月24日和甘肃靖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第分公司签订长期50年租赁合同,租金5元合同2055年11月14日到期。

(四)政府会计准则没有严格执行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16]12号)第十六条“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检查发现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折旧账户:(18235号凭证。国资局划出(站滩监管点房产)房产3.15万,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折旧科目。(2)12月31日8号凭证。2023年固定资产折旧未按月计提折旧,年终一次性提取105.89万元。(3)南屏镇公共基础设施2023年期初期未余额为10723.34万元,未计提折旧。

(五)财务处理不够规范

    1、临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存货期末余额为负数(-1522305元),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负数(-0.29万元)。会计账务与部门决算报表不一致。2023年会计账务应缴财政款期末余额为6.9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2023年决算报表应缴财政款余额为0。

2、临洮县南屏镇2023年12月集中支付公务接待费4.74元,未按均衡进度列支。

(六)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

临洮县康家集乡卫生院截止2023年1月-12月,临洮县康家集乡卫生院收疫苗收入0.11元,2024年1月-3月底收入100元,未上缴。 

(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南屏镇,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截至2023年1231日。长期应收款166.04元,长期应付款185.93元。

(八)2022年决算公开不全面不细致

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4 年2月18日公开了部门预算

1、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支出 2762.0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387.63 万元,占 86.5 %;项目支出374.40 万元,占13.5%。

 项目支出:食品安全监管269.4万元,支出经济分类没有进行细化到款级科目。

2、政府采购:货物类101.8万元,工程34万元。没有采购内容。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3190.46万元。其中:办公用3058.06平方米,价值 588.84 万元。公务用车10辆,价值 199.23 万元。公开的两项资产占总资产的24.7%。

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经费:年度绩效目标为本年度抽检工作自2024年1月1日至,按照省局要求均衡推进抽检计划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结合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专项整治进行监督抽检全年抽检任务1668批次。产出指标中的“时效指标”指标值内容描述为“是否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作任务。”满意度指标较低仅为90%。(2)市场监管执法经费: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描述为“营造”“维护”。(3)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和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专项经费 ,经济效益指标值设定为0。

(九)单位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单位应按照《临洮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临洮县财会监督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要求,落实相关制度机制。每年6月10日、结合财会监督信息报告报送相关佐证材料。未完成;2、依据《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财会[2015]24号)“单位应当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通知〉(临市监发[2023]号)领导小组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参与;3、2023年全年召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会议。“年度评价每年至少一次

(十)临洮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经营效益和企业财务管控方面。

1、划转资产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履行资金清算和资产交付手续。2022年7月,农投集团公司将已交付营运的临洮县“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划转移交至临洮县兴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移交资产总计48,155.6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履行资金清算和资产交付手续。不符合《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十九条“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资金清算和资产交付手续,并依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意见办理产权登记和有关资产入账或调账。” 

2、项目信贷资金未严格执行专款专用2023年2月17日农投集团公司子公司临洮县洮河流域农业生态有限公司与甘肃临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万元借款用途为造林和更新。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洮县洮河流域农业生态有限公司收到银行借款400万元。此笔借款未用于造林和更新项目建设,而是转借于农投集团公司使用。不符合《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的规定和《借款合同》中对借款用途的约定条款。建议农投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引起高度重视,加强信贷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专款专用的相关规定,以防范信用违约风险。

3.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210.06万元。临洮商城和潘家园蔬菜市场房产从2023年起提取固定资产折旧。二是临洮普仁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普仁医疗公司)于2020年初建成投产,同年7月停产,至今一直未运营,从2023年起停止提取固定资产折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4.长期股权投资管理不规范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普仁医疗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营持续亏损,且无证据表明公司经济效益有恢复的迹象。根据上述情况,对普仁医疗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及时调整,确认投资损失。截至20247月“长期股权投资—临洮普仁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账面价值为387.40万元(与期初金额一致)。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八条“投资方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

5.子公司未收回借出款项196.98万元2022年11月3日,菜都公司向全县14个乡镇提供借款,用于乡镇农户和村集体代偿分红共计240.43万元。截至20247月31日,菜都公司已收回借款43.45万元,未收回各乡镇借款196.98万元。菜都公司后续向各乡镇追偿借款的过程中发现借款难以收回,可能造成公司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截至2023年7月,上述款项尚未收回。不符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所出资企业应当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其经营管理的企业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所出资企业应当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

6.子公司固定资产闲置。子公司普仁医疗公司,固定资产设备原值187.36万元。截至20247月,普仁医疗公司固定资产设备累计计提折旧52.36万元,固定资产设备净值共计135万元。目前,普仁医疗公司所有设备均处于闲置状态,存放于甘肃榕发服装智造有限责任公司。

  三、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关于财会监督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具体措施,确保财会监督工作上台阶一是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梳理自查检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对自查及检查出来的问题,拿出刀刃向内的精神,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确保所有自查查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对各单位各乡镇履行内部监督主体责任的指导工作发挥好财政部门在财会监督工作主责职责,指导各单位制定年度内部监督计划,组织开展好各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内控建设等内部监督工作规范内部管理,筑牢内部监督一道防线三是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加大对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对无证经营、挂名执业、违规提供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城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伪造会计账簿、虚构经济业务、滥用会计准则等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结合财会监督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观念,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及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职尽责,及时更新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增强遵规守法意识,严格自律、以身作则,坚决制止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五是完善内控制度。结合财经专项整治行动,会计日常监督等工作对现有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针对自查暴露出的问题、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查缺补漏,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对策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风险控制,有效防范内部风险。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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