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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LT002/2024-0004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3-1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临洮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13 15:04 信息: 县畜牧中心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三类户良种牛羊养殖奖补

(一)扶持对象全县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统称三类户)。按照“全额奖补”方式,每头牛补助资金12000元,每只羊补助资金1300元。

(二)扶持标准:引进12月龄以上、300㎏以上的西门塔尔基础母牛(每户1头);引进8月龄以上、35公斤以上的湖羊、小尾寒羊等基础母羊(每户5只以上、最高不超过10只)。

(三)扶持方式: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引进标准到各自审核备案的牛羊养殖企业、合作社(标准:县内养殖企业合作社证照齐全、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动物疫病,且存栏基础母牛100头以上,存栏基础母羊300只以上)引进基础母牛(母羊),养殖企业、合作社对引进的牛羊购买养殖保险,保费由投放企业、合作社统一缴纳,保单实行一户一单。乡镇确认登记引进数量并组织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报主管部门申请抽验并按补助标准和涉农资金“一卡通”程序,集中打卡发放到户。

二、脱贫户(监测户)养殖暖棚补助

(一)扶持对象:全县的脱贫户(监测户)。

(二)扶持标准:扶持有意愿建设的脱贫户(监测户)新建3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养殖暖棚,每座补助4000元(每户1座)。

(三)扶持方式:由乡镇按照暖棚建设图纸、因地制宜,指导脱贫户(监测户)建设养殖暖棚,乡镇确认登记建设数量并组织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报主管部门申请抽验并按补助标准和涉农资金“一卡通”程序,集中打卡发放到户。

三、脱贫户牛羊产业培育

(一)扶持对象:全县的脱贫户。

(二)扶持标准:引进投放12月龄以上、300㎏以上、四代以上的西门塔尔基础母牛(每户1头);引进投放8月龄以上、35㎏以上的湖羊、小尾寒羊等基础母羊(每户5只以上,最高不超过10只)。

(三)扶持方式:通过以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确定供种企业、合作社,按照“投母还母”方式,脱贫户签订投放回收协议后,按村到中标企业、合作社挑选基础母牛(母羊)。

(四)归还方式:按照投放协议,投放基础母牛(母羊)按照活畜资产进行确权到村管理,归村集体所有。采取“投母还母”方式,投放期限为3年,期满后,投放的基础母牛(母羊)归还村集体。农户重新申请,确定扶持对象进行投放基础母牛(母羊),达到扩群增量、滚动发展的目标。

四、规模牛羊养殖户产业培育

(一)扶持对象:全县达到“五化”(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标准、养殖规模稳定在一年以上的基础户(基础母牛存栏5头或基础母羊存栏20只)、示范户(基础母牛存栏10头或基础母羊存栏50只)、标兵户(基础母牛存栏20头或基础母羊存栏100只)。2022年和2023年已投放基础母牛的农户不再安排。

(二)扶持标准:引进投放12月龄以上、300㎏以上、四代以上的西门塔尔基础母牛(基础户每户1头、示范户每户2头牛、标兵户每户3头);引进投放8月龄以上、35㎏以上的湖羊、小尾寒羊等基础母羊(基础户每户10只羊、示范户每户20只羊、标兵户每户30只羊)。

(三)扶持方式:通过以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确定供种企业、合作社,按照“投母还母”方式,基础户、示范户、标兵户签订投放回收协议后,按村到中标企业、合作社挑选基础母牛(母羊)。

(四)归还方式:按照投放协议,投放基础母牛(母羊)按照活畜资产进行确权到村管理,归村集体所有。采取“投母还母”方式,投放期限为3年,期满后,投放的基础母牛(母羊)归还村集体。农户重新申请,确定扶持对象进行投放基础母牛(母羊),达到扩群增量、滚动发展的目标。

五、良种牛羊养殖补助

(一)扶持对象:扶持农村调查样本户。按照“以奖代补”方式,每只羊补助资金700元,养殖暖棚每座补助3000元。

(二)扶持标准:引进8月龄以上、35公斤以上的良种基础母羊(每户5只以上,最高不超过10只);新建3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养殖暖棚(每户1座)。

(三)扶持方式:由调查样本户到乡镇推荐备案的牛羊养殖企业、合作社(标准:县内养殖企业合作社证照齐全、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动物疫病,且存栏基础母牛100头以上,存栏基础母羊300只以上)引进基础母羊,建设养殖暖棚,引进和建设完成后由乡镇逐户进行核定验收,并报县畜牧中心抽验合格后,按程序和奖补标准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调查样本户社保卡账户。

六、肉牛冻配改良

(一)扶持对象:全县肉牛养殖场(户)。

(二)扶持标准:采取“物化补助”方式,由政府统一采购的良种冻精,免费为全县的肉牛养殖场(户)提供冻配改良。

(三)扶持方式:通过以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确定供种企业,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实际发票数额,依托乡镇畜牧兽医站向全县的肉牛冻配改良点发放良种冻精并组织实施。

七、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补助

(一)贴息对象与标准。一是对县内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带动效果好的新型经营主体申请发放的畜牧业发展贷款,按照差异化的补助方式,给予40%、50%、60%贴息补助。二是对养殖户申请发放的畜牧业发展贴息贷款,给予60%的贴息补助。

(二)贴息期限。2024年第一季度至2024年底。

(三)贴息额度。新型经营主体全年贴息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养殖户全年贴息最高额度按照贷款额度50万元产生利息的60%进行补助。对贷款用途为以新换旧或贷款逾期的不予贴息。

临洮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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