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相关用工单位(或当事人)申报、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审查及调查核实,宋芳珍、李峰、魏国库、包金龙等4名职工符合认定工伤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5月23日,共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知晓或发现影响以上职工工伤认定的情形或问题,可通过电话、网络、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了解核实情况。如不存在影响工伤认定的情形或问题,我们将在公示期满后,依法对以上职工认定工伤事宜做出行政决定。 受理部门: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临洮县文峰西路城投公司综合楼231室 邮 编:730500 举报电话:0932-2239253 邮 箱:462760403@qq.com 附件:宋芳珍、李峰、魏国库、包金龙等4名拟认定工伤职工伤情概况.xlsx
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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