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畜牧兽医局 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落实2024年市级优势特色产业资金畜牧业项目的通知》(定市牧〔2024〕56号)、《中共临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临洮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临洮县2024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临农领发〔2024〕11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快全县畜牧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用好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扶大扶优、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充分发挥畜牧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头作用,现结合全县畜牧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以养殖业牵引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畜牧业发展倾斜,撬动银行贷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解决畜牧业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中贷款难的问题。通过贷款贴息补助方式,撬动银行业金融资金,减轻畜牧业经营主体投资压力,推动产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三、资金来源
中共临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临洮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安排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万元,用于贷款贴息补助。其中给予甘肃安贝源乳业有限公司55万元,临洮德华饲料有限公司10万元。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贴息补助对象。给予甘肃安贝源乳业有限公司、临洮德华饲料有限公司贷款贴息支持。
(二)贷款资金用途。贷款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饲料购置等方面。
(三)补助标准及期限。按照先付后贴、一次性进行补助的方式,对以上2家畜牧经营主体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进行补助。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未到期的贷款,按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五、项目效益及利益链接机制建立
(一)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实际困难,破解畜牧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可撬动银行发放贷款3000万元以上,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减轻投资压力,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更好的促进产业升级和调整。
(二)社会效益。进一步增加畜牧经营主体发展畜牧产业的积极性,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就业,年提供就业岗位90个以上,并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种植优质饲草,进一步提高发展生产能力,带动能力持续增强,实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项目的实施,可以带动饲草料生产和种植,把发展畜禽与饲草生产、保护草地等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有效缓解对环境的污染,增强发展后劲,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大农业的良性循环。
六、实施步骤
本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5月-2024年10月:
2024年5—6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备案。
2024年7—9月,收集、审核贷款贴息资料及完成公示公告。
2024年10月,完成项目资金拨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对贷款贴息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好贷款贴息,加强对贷款贴息资金安排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公正合理,做到公开透明,保障资金安全。对贴息金额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结束后,县畜牧中心报财政局审核,财政局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贴息资金。
(三)其他。贷款资金必须用于购买原材料、饲料等方面,且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畜牧经营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贷款贴息申请表、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合同、借据、利息单、贷款明细、联农带农资料、经营主体账务资料(主要核查贷款资金用途)。
临洮县2024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xls
临洮县2024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