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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25-10-24 16:36 来源: 县统计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临洮县统计局

临洮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

根据临洮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198个,比2018年末增加2442个,增长88.61%;产业活动单位5681个,增加1814个,增长46.91%;个体经营户17344个,增加531个,增长3.16%(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198

100

企业法人

3390

65.22

机关、事业法人

394

7.58

社会团体

70

1.35

其他法人

1344

25.85

二、产业活动单位

5681

100

第二产业

993

17.48

第三产业

4688

82.52

三、个体经营户

17344

100

第二产业

670

3.86

第三产业

16674

96.14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50个,占31.7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3个,占13.72%;建筑业587个,占11.29%。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273个,占59.23%;住宿和餐饮业2001个,占11.5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942个,占11.20%(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计

5198

100

17344

100

农、林、牧、渔业*

174

3.35

采矿业

6

0.12

1

0.01

制造业

305

5.87

530

3.0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1

0.79

建筑业

587

11.29

139

0.80

批发和零售业

1650

31.74

10273

59.2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5

1.63

1248

7.19

住宿和餐饮业

123

2.37

2001

11.5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0

0.96

125

0.72

金融业

8

0.15

房地产业

145

2.79

2

0.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13

13.72

250

1.4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5

2.79

3

0.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

0.5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1

1.94

1942

11.20

教育

356

6.85

14

0.08

卫生和社会工作

51

0.98

499

2.8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5

1.64

317

1.8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47

10.52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5294人,比2018年末增加13023人,增长30.8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2583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7292人,增加5958人,增长52.5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8002人,增加7065人,增长22.8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200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6183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10100人,占18.2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437人,占15.26%;教育7787人,占14.08%。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921人,占49.74%;住宿和餐饮业7827人,占24.4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293人,占10.29%(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计

55294

22583

32008

16183

农、林、牧、渔业*

496

105

采矿业

39

10

10

1

制造业

6308

1985

1208

59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45

276

建筑业

10100

2126

772

272

批发和零售业

6839

3075

15921

773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92

282

1035

101

住宿和餐饮业

1278

818

7827

418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2

46

214

133

金融业

424

212

房地产业

1943

911

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77

923

575

30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02

36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09

43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40

298

3293

2148

教育

7787

4689

11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72

2589

501

3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74

235

638

39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437

3196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30867.70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3336667.70万元,增长115.29%。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91526.54万元,增加635443.74万元,增长50.5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39341.16万元,增加2701223.96万元,增长164.90%。

202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823763.62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2405563.62万元,增长169.62%。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19783.54万元,增加507421.68万元,增长71.2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603980.08万元,增加1898141.94万元,增长268.92%。

2023年,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506195.54万元,比2018年增加737795.54万元,增长96.02%。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978846.00万元,增加439736.56万元,增长81.57%;第三产业营业收入527349.54万元,增加298058.98万元,增长129.99%(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合计

6230867.70

3823763.62

1506195.54

农、林、牧、渔业*

14775.63

1652.32

2233.05

采矿业

1938.10

1558.90

1008.30

制造业

1166470.74

716046.44

583527.5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85969.70

344365.40

57754.90

建筑业

337148.00

157812.80

336555.30

批发和零售业

312425.70

114089.50

230436.4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522.86

9477.61

9556.43

住宿和餐饮业

19073.00

5279.40

19248.8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04.52

6231.46

1346.89

金融业

1463987.50

1354937.30

29527.30

房地产业

1382524.70

968856.95

165840.3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4349.78

47270.23

34105.7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8267.21

8123.97

8487.7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822.40

3980.42

6997.4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159.20

1972.71

4848.56

教育

246959.91

15222.05

3048.93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9476.56

36152.35

7470.7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867.69

17979.21

4201.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41824.50

12754.6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4]表2-4中不包含铁路运输业、金融业等数据。



责任编辑: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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