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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临洮县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材料清单...


发布时间:2025-02-21 17:2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01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及户口簿)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权利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款证明以及其他财产证明)

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需要载明死者父母、子女、配偶信息;比如死者单位人事档案、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加盖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公章的证明,并到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盖章)

亲属关系证明.xlsx(可点击下载)

5、被继承人的父母如已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户籍注销证明)。

6、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7、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02

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所需材料:

(一)现房(有房产证)买卖合同公证所需材料:

1、出卖人: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上均为原件。

2、另复印房产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将户口簿首页与出卖人的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如出卖人为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

4、如出卖人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民政局离婚的,需提供盖有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章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的需提供判决书原件。另需提供离婚后至今未再婚的证明。

5、买受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6、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期房(无房产证)买卖合同公证所需材料:

1、出卖人:《拆迁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入住的票据(发票、维修基金、契税等)。以上均为原件。注:拆迁安置房无需提供契税发票。

2、提供《拆迁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将户口簿首页与出卖人的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如出卖人为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

4、如出卖人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民政局离婚的,需提供盖有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章的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提供判决书原件。另提供离婚后至今未再婚的证明。

5、买受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6、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03

申请办理委托公证所需材料:

1、自然人申请办理委托公证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离婚证),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委托公证的,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5、办理处分共有财产的委托书时,共有人应共同到公证机构办理。

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便、患重病、人在外地等)可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由公证机构指派公证员上门办理或通过远程视频办理。

2、委托公证不同于委托合同公证,不需要受托人共同提出申请。

3、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04

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所需材料: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登记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受益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处分财产应是自己有处分权的。

2、立遗嘱人应当亲自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3、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楚,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并保证出于自愿办理遗嘱公证,未受到胁迫。

05

申请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3、赠与人所赠与财产的财产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4、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5、与申请赠与公证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06

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

2、申请人与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3、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4、申请人应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拍照或摄像。

5、与申请保全证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07

申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格证明(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

2、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员工申请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3、债权文书(即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

4、抵押担保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及配偶同意证明。担保人为法人的,还需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有担保物的还需提交担保物的相关权利证明,抵押、质押等相关登记证明。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08

申请办理涉外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托人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2、所办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如申办无犯罪记录公证,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

1、办理的具体公证事项,根据所去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决定。

2、申办声明书、委托书、指纹、寄养担保、生存等与申请人身份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申请人须亲自申请办理。

3、大部分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需先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再根据文书使用国和其驻华使领馆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09

申请办理提存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

3、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电函、通知等。

4、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交付提存物。提存的货币可采用转账、汇款方式交付,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提供其名称、种类、数量等情况的清单。

6、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0

申请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双方约定的财产凭证(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股权证、机动车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3、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1

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3无法出具第二项亲属关系证明的,申请人可提供干部人事档案或邀请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到场证明。

4、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2

申请办理其他公证事项所需材料:

除以上公证材料清单外的其他公证事项所需材料请联系本处公证人员。

13

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甘肃省临洮县统办二号楼西侧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座机:0932-5924103

罗彦:15213921683  

(微信:gz15213921683)

朱建忠:15193215673(微信同号)

石小军:14793351576(微信同号)

张建林:18219828088(微信同号)

陈国红:18293194693(微信同号)

郑雪松:15193247479(微信同号)





责任编辑:临洮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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