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在全县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县旅游市场环境,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临洮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乱象方面 1.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行为; 2.导游服务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行为; 3.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 4.旅行社对景点、住宿、餐饮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报名参团; 5.讲解词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语。 (二)强制消费方面 1.在合同中有表述含糊不清、价目不明确,以及条款中的强制消费暗示; 2.合同行程与实际行程不匹配或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自费项目)等欺骗消费者行为。 二、投诉举报 为方便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举报旅游市场中的不法行为,我们特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932-2242252 三、法律责任 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们也将加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希望我县旅行社及A级景区、游客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临洮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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