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做好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构建县域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全县农业社会化实际,编制了《临洮县 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现就编制的《临洮县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供销〔2025〕25号) 文件精神,下达临洮县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任务6000亩,安排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1.项目补助范围。试点资金只能用于开展粮、棉、油等作物的耕、种、防、收等全程托管服务和三个环节及以上的多环节托管服务,试点资金不得用于非服务环节,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补助资金。要突出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服务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比例不低于60%。优先支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区,小麦、玉米(玉米制种)主生产区,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片带,马铃薯绿色标准化示范片带、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等。优先支持单个农户作业效果差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环节以及初始投入大、技术难度高、单个农户做不了的仓储等环节。 服务模式 | 耕(元/亩) | 种(元/亩) | 防(元/亩) | 收(元/亩) | 市场价格合计 | 补助价格合计 | 市场价格 | 补助标准 | 市场价格 | 补助标准 | 市场价格 | 补助标准 | 市场价格 | 补助标准 | 马铃薯 | 100 | 28 | 100 | 21 | 10 | 10 | 100 | 21 | 310 | 80 | 山地马铃薯 | 110 | 42 | 100 | 31 | 10 | 16 | 110 | 31 | 330 | 120 | 备注:其他作物市场价及补助标准参照马铃薯标准执行。 |
2.项目补助标准。根据当地实际,分别确定小农户和其他服务对象的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全程托管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80元。对丘陵山地,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全程托管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20元。接受托管服务的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补助金额按实际折算托管服务面积计算。折算托管服务面积按照“耕、种、防、收”各环节面积系数加权计算得出,系数为:耕0.35、种0.26、防0.13、收0.26。 3.项目投资概算。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60万元,在全县18个乡镇有序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6000亩。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按实际托管服务面积和补助标准兑付补助资金。 三、建设期限及监督安排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5年6月-2025年12月。 2025年6月,完成项目主体申报、实施方案的编制、协议的签订。 2025年6-10月,完成6000亩粮、棉、油等作物的“耕、种、防、收”多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2025年11-12月,完成项目自查,并组织完成项目验收。
临洮县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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