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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LT002/2025-0006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6-3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临洮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业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6-30 15:38 信息: 县畜牧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三类户”良种牛羊养殖奖补

(一)扶持对象全县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统称三类户)。原则上每户奖补资金最高不得超过12000元。每头牛补助11500元,每只羊补助1200元。

(二)扶持标准:引进12月龄以上、300㎏以上的西门塔尔基础母牛(每户1头);引进8月龄以上、35公斤以上的湖羊、小尾寒羊等基础母羊(每户5只以上、最高不超过10只)。

二、脱贫户(监测对象)母牛补助

(一)扶持对象:全县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每头补助500元。

(二)扶持标准:对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通过自繁留用或引进等方式新增的母牛,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头补助500元,享受补助后的母牛应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

三、肉牛养殖户新增母牛补助

(一)扶持对象:全县的肉牛养殖户,每头补助500元。

(二)扶持标准:对全县其他肉牛养殖户新增的母牛,给予一次性补助,享受补助后的母牛应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

四、奶牛养殖补助

(一)扶持对象:全县奶牛存栏100头以下的养殖户,每头补助1000元。

(二)扶持标准:对全县奶牛存栏100头以下的养殖户饲养的奶牛,给予一次性补助,享受补助后的奶牛应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

五、脱贫户(监测对象)青贮饲草补助

(一)扶持对象:全县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每吨补助30元。

(二)扶持标准:对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制作自用青贮饲料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临洮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业项目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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