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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2025年小学招生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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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定西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定西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市教发〔2025〕24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招生入学分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破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置均衡,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对于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免试注册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各乡镇学区汇总报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二)分级负责原则。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及综合指导,各学校应按教育局划定片区严格按照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农村小学招生工作由各学区指导,各学校组织实施。 (三)严控大班额原则。各校要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进行招生,认真落实划定的服务片区。教育局合理分流学生,确保2025年招生不产生大班额。 (四)就近入学原则。城区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与实际居住房产所在地为依据,实行相对就近入学,当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户、房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录取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住自有产权房且落户年限较长的适龄儿童。 (五)公平公开原则。建立和完善片内一年级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发布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入学问题,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严格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确保招生工作全过程公开透明。 (六)调配招生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根据各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录取剩余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按就近原则指派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指派调剂有困难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调剂。被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注册报名,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城区学校入学机会,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七)全纳平等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 三、招生计划 根据全县6周岁适龄儿童数据,考虑外出流动人口和外来经商务工人口随迁子女等因素,2025年全县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6300人左右,实现适龄儿童100%入学。 (一)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2025年一年级共招收88个教学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其中: 第一实验小学招收7个教学班; 第一实验小学分校招收8个教学班; 第二实验小学招收6个教学班; 第三实验小学招收5个教学班; 第四实验小学招收4个教学班; 金泽小学招收6个教学班; 椒山小学招收6个教学班; 万纪小学招收8个教学班; 南街小学招收8个教学班; 西街小学招收6个教学班; 北街小学招收5个教学班; 养正小学招收5个教学班; 文峰小学招收5个教学班; 五爱小学招收6个教学班; 木厂小学招收8个教学班; 麓原学校(王家大庄小学)招收3个教学班。 (二)农村小学招生计划 1.乡镇中心小学和其他农村寄宿制小学按照办学规模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各学区要统筹安排,确保辖区内各学校不产生大班额。 2.农村非寄宿制小学和教学点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招收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临洮县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二)招生方式。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全部纳入“甘肃省中小学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城区学校由家长通过“甘快办”或“政务服务网”自主报名,农村学校由学区组织线下采集报名信息录入系统。城区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置报名办理指导站点,进行现场政策解答和填报指导。 (三)招生时间。城区小学网络登记统一申请时间为7月14日8:00—7月15日18:00;学校审核资料采用分批次边报边审的方式,现场审核由学校通过系统指定时间;录取调配时间为7月17日—18日。有多子女需要同校就读的,在7月4日前到教育局登记。 (四)片区划分。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划分见示意图(附件)。紫竹苑小区以西门道路通道为界,10幢楼及以南为北街小学片区,11幢楼及以北为第三实验小学片区;金地花园小区以西门道路通道为界,1—6幢、13幢、14幢为实验三校片区,7—12幢、15幢、16幢为椒山小学片区。 五、招生类型 (一)城区学校招生 2025年城区各学校按照“临洮城区有房产家庭子女”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 1.第一批次:城区有房产家庭子女 审核条件:在临洮县城区购有房产,如为外县户口,则还需办理临洮县居住证。 A类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籍在临洮县,且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 B类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籍属于临洮县外户籍,但监护人在临洮城区购有房产。 C类 祖辈房屋。适龄儿童为个人户口或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Y类 政策性照顾生。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重点引进人才、本校教师等人员子女;烈士、英模和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子女。政策性照顾生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申请人意向统计后,提交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无需再提交报名,家长可通过“智教甘肃”微信公众号查询安排进度。 【注】符合要求的片区内适龄儿童。各招生学校对照片区内户籍、购房及居住时间长短,按顺序录取,如出现学位不足情况,由县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配入学。 2.第二批次: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审核条件:外来随迁子女报名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城区务工证明。 D类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外县来临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需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持有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2.本县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需提供监护人在城区务工证明。 【注】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各招生学校在完成片区内购房家庭的儿童报名后,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按报名顺序录取,如学位不足,则由县教育局根据邻近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如有争议,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调剂。 (二)农村学校招生 农村小学或教学点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乡镇中心小学以及寄宿制小学招收乡镇政府所在地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同时统筹招收自愿到乡镇中心小学就读的其他适龄儿童,但班额必须控制在45人以内。 六、招生流程 (一)系统测试预报名。为帮助广大适龄儿童家长尽快了解网络入学申请流程,已在5月27日-6月6日开展入学网络报名测试工作。测试报名期间产生的各类信息在测试报名结束后已经全部清空,不会对儿童正式入学产生任何影响。 (二)正式报名登记。各批次正式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14日8:00时至7月15日18:00时。各学校提前张贴公布报名指南。监护人登录“甘快办”或“政务服务网”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个人办事”中的“教育入学”招生报名系统,录入个人信息,根据户籍及居住地址确认片区审核学校报名。 (三)网络资料审核及超计划统筹调剂。7月14日至7月15日城区学校进行第一批次资料审核,16日进行第二批次审核,期间对存疑信息予以反馈,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报名端做好修改准备。超计划统筹调剂将在7月17日至18日进行,届时视情况采取直接划拨或随机派位等方式调剂,确保全体适龄学生有序入学。 (四)现场审核。初审时户籍、房产均通过系统自动提取填写,标有“可信”字样的,免予现场审核,直接进入录取序列;有手动填写项的,需按照学校所发短信指定时间,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等材料,到片内学校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类别认定。 (五)信息审核。第一批次审完后,各学校将参加现场审核的户籍、房产等信息,分别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排序录取。 (六)公布录取名单。7月20日11:00时,各学校确定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名单,家长在可报名端、“智教甘肃”微信公众号查看录取信息,同时也可等短信通知。 (七)漏报补录。未参加网上报名的临洮县儿童,须在秋季开学前一周内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招生工作专班研究调配入学,并在招生系统补录。 七、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一)全力保障来临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同等待遇。 (二)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家长意愿可到特教学校就读或由对口招生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由对口招生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三)切实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相关单位联系教育局,妥善安排入学。 (四)落实义务教育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政策。由于片区变化等原因,造成多孩家庭子女不能同校就读的,家长需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明,按规定时间在县教育局进行登记,招生学校在第一批次完成招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小随大”的原则予以接收,对无空学位无法接收的,教育局按照“大随小”“大小同调”等方式进行调剂,有效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由于家长择校原因造成多孩子女不能同校就读的,原则上不予登记。 (五)加强特殊群体儿童关爱帮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六)“村居融合”及“避险搬迁安置户”子女就学。试点实施“村居融合”的南街村和南槐社区家庭子女,按照拥有城区房产所属片区进行报名,如城区无房产,由南街小学负责接收报名。“避险搬迁集中安置户”子女由王家大庄小学接收报名,“零散安置户”按划分片区所属学校报名。 八、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县教育局成立了小学招生工作专班,各学区、学校也要成立小学招生工作专班,保障招生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城区各小学同时要设立报名服务咨询点,确定接待咨询人员,畅通咨询电话,对学生家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各幼儿园和小学要安排专人和机房为学生家长提供报名服务。在报名前要严格制定好报名实施方案,对于有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要提前制定好预案,妥善处理。切实为广大学生家长网上报名提供便利服务,确保家长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抓好控辍保学。各乡镇学区学校要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依法做好适龄残疾少年儿童“送教上门”或输送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等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要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做好网上报名解释引导工作,严禁工作态度粗暴蛮横,同时严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并存档备查。城区小学严格按照本方案划定的片区和规定的招生程序组织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接收不符合在城区小学就读条件,又有择校行为的儿童;对不符合招生要求招收的学生,教育股将不建立学籍,人为因素造成大班额的,要查明原因,进行追责问责。 (四)推进“阳光分班”。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均衡编班工作组,统筹开展阳光分班工作,并将编班方案及最终结果提交学校相关会议讨论审定。城区小学分班由县教育局监督实施,各学校完成学生均衡编班后,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组建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最后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抽签决定所带班级;农村学校有多个班级的由学校组织抽签决定班主任。多子女同时入学的家庭,有同班就读诉求的,可在报名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捆绑式放在一起参与分班。分班结果确定后,学生不得调班,学校不得随意变更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五)强化舆论监督。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招生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阵地下沉,做到全程服务,全力打通招生入学难“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招生期间“零舆情”。各学校要搭建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化小学招生报名宣传平台,畅通咨询渠道,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了解招生入学政策。在报名过程中对需要入户核实的,主动派出核查组实地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做到源头治理,推动信访矛盾就地化解,解决好家长招生入学问题。 (六)实施廉洁招生。各学校校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参与招生工作的教师组织开展廉洁教育,严格招生程序、严把招生关口、严守招生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要严厉打击招生中介、“黄牛”等行为,严禁借招生谋取私利或收受礼品、礼金、礼券等行为。凡违反招生工作纪律、扰乱招生秩序的,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办公室:0932—2242532 县教育局信访办:0932—2248697 县教育局教育股:0932—2246960 附件:临洮县2025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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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临洮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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