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26〕15号
临洮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洮县2026年度国有土地
储备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有关单位:
《临洮县2026年度国有土地储备计划》已经2026年4月9日县政府第九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洮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6日
临洮县2026年度国有土地储备计划
为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好地实施临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土地收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发挥土地调控作用,保障我县“十五五”规划项目用地需求,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等法律法规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等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度供应计划、全县存量闲置土地处置清单以及“十五五”规划项目建设需求,现编制临洮县2026年度国有土地储备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土地,紧紧围绕2026年度县委、政府工作目标,强化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统筹安排土地储备总量、结构和布局,优先储备新增项目土地、批而未征土地、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低效利用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和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等,加大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切实保障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二、适用范围及实施机构
本计划适用范围为临洮县行政范围内所有拟储备土地,包括旧城区、新城区、经济开发区和部分乡镇用地。
本计划执行期限为1年,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计划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因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或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原因,确需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临洮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实施本年度土地储备的具体工作。
三、储备原则
(一)依法收储原则。凡纳入我县2026年度所有拟收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合理确定计划指标,指导具体项目确定,并经依法审批实施。
(二)“净地”收储原则。凡储备土地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土地,在储备前必须解决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确保产权明晰、四址无争议。
(三)坚持规划原则。凡储备土地必须符合经县政府批准执行的临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控制性规划要求。对存在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害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用由相关单位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备。
(四)效益优先原则。凡储备价值大、成本相对较低的宗地均采取实物储备,确保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收支平衡并有盈余。
(五)“六统一”原则。凡储备土地必须实行统一征收、统一收回、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供应。
(六)节约集约原则。强化土地储备职能,优先储备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建设用地,优先储备空闲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
四、前一年土地储备供应情况
2025年,我县完成土地储备面积72.746公顷,供应各类建设用地面积31.6544公顷,实现土地出让收益1.897亿元。
五、储备土地规模、来源、分布及用途
(一)储备规模。2026年度确定国有土地储备项目24个,储备总面积140.44公顷。一是收回收购存量闲置低效土地9宗86.27公顷(其中城市规划区内商住用地2宗10.82公顷,中铺工业园区工业用地7宗75.45公顷);二是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和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土地资源,需要储备存量建设用地7宗26.95公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宗5.6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3宗21.28公顷);三是批而未征土地1宗2.85公顷;四是新增储备土地7宗24.37公顷。
(二)主要来源。2026年储备土地来源主要是收回收购历年闲置低效未利用的存量土地;拟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存量建设用地;历年报批后未征收今年实施征收和拟使用的土地;当年报批当年征收当年拟使用的土地。
(三)空间分布。2026年度储备土地地块主要分布在城市规划区内面积62.25公顷,中铺工业园区面积75.45公顷,其他乡镇面积2.74公顷。
(四)用途结构。住宅用地20.21公顷,工业及仓储用地70.4公顷,商服用地18.6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28公顷,其他用地9.88公顷。
六、储备土地开发规模及供应规模
(一)开发规模。2026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和存量建设用地面积54.18公顷,主要为批而未征土地和新增项目用地储备,开发条件达到“六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水(给排水)、通气、通电讯和场地平整,计划使用资金1.5144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征收及部分房屋拆迁补偿和水、电、路等配套建设。
2026年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建设用地面积86.26公顷,为达到“净地”出让条件计划使用资金1.4755亿元,主要用于收购土地、地上建筑物及拆迁安置补偿。
(二)供应规模。2026年计划当年出让48.84公顷,划拨31.16公顷,其余入库后在近三年内供应。供应土地在城市规划区主要用于普通商品住宅、商业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中铺工业园区土地的主要用于工业项目。
七、资金需求、筹措及资金平衡方案
(一)资金需求规模。结合当前我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前期开发成本和相关费用,经测算,2026年土地储备使用资金总需求2.9899亿元(其中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9105亿元,县财政资金1.079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补偿,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区内征收补偿费约18万元/亩,康家崖园区征收补偿费13.5万元/亩,中铺工业园区征收补偿费约8万元/亩。
(二)土地取得成本。一是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取得成本=收购土地费+地上建筑物补偿费+计提基金+税费等;二是存量建设用地储备取得成本=拆迁安置补偿费+计提基金等;三是批而未征土地和新增储备土地取得成本=征地拆迁补偿费+报批规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土地开发费用+计提基金等。
(三)资金筹措途径。一是财政部门从已出让的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土地储备相关费用;二是申请专项债券作为土地储备资金。
(四)出让收益测算。参照近三年出让土地收益测算,在目前征地成本、市场价格、国家政策无变化的情况下,2026年度项目实施后能够做到收支平衡并有盈余。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临洮县2026年度国有土地储备工作要始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申请运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储备土地,要求发改、财政、住建、司法、税务、自然资源、经济开发区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司其职,确保土地储备计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征收供应管理。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计划、储备地块坐落、规划用途和供应方式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二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抓好计划落实,对确需调整的储备项目及时调整计划。三要对具备“净地”储备和供应的土地,优先供应以城镇住宅为主,工业项目“标准地”和商服项目为辅的用地需求,确保资金良性循环。
(三)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要对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土地储备资金做到严格审批,严密运行,严格管理,确保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四)加强动态监测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规定,利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储备土地项目的动态监管和日常统计,及时填报土地收储、土地供应、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做到程序规范、运行严密、台账齐全、收益良好。
附件:
临洮县2026年度国有土地储备地块明细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