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临洮县202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构建县域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全县农业社会化实际,编制了《临洮县202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就编制的《临洮县202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供销〔2026〕30号)文件精神,下达临洮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1.5万亩,安排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1.项目补助范围。项目资金只能用于开展粮、棉、油等作物的耕、种、防、收等全程托管服务和三个环节及以上的多环节托管服务,项目资金不得用于非服务环节,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补助资金。要突出服务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比例不低于60%。优先支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区,小麦、玉米(玉米制种)主生产区,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片带,马铃薯绿色标准化示范片带、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等。 服务模式 | 耕(元/亩) | 种(元/亩) | 防(元/亩) | 收(元/亩) | 市场价格合计 | 补助价格合计 | 市场价格 | 补助标准 | 市场价格 | 补助标准 | 市场价格 | 补助标准 | 市场价格 | 补助标准 | 马铃薯 | 115 | 35 | 102 | 26 | 16 | 13 | 102 | 26 | 335 | 100 | 备注:其他作物市场价及补助标准参照马铃薯标准执行。 |
2.项目补助标准。根据临洮县实际,分别确定小农户和其他服务对象的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全程托管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对丘陵山地,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全程托管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30元。接受托管服务的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补助金额按实际折算托管服务面积计算。折算托管服务面积按照“耕、种、防、收”各环节面积系数加权计算得出,系数为:耕0.35、种0.26、防0.13、收0.26。 3.项目投资概算。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150万元,面积1.5万亩。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按实际托管服务面积和补助标准兑付补助资金。 三、建设期限及监督安排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6年6月-2026年11月。 2026年6月,完成项目主体申报、实施方案的编制、协议的签订。 2026年6-10月,完成1.5万亩粮、棉、油等作物的“耕、种、防、收”全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2026年10-11月,完成项目自查,并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原文链接:临洮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临洮县202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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