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发〔2026〕3号)文件精神, 为加快推进我县奶业全产业链提质升级,落实省级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补助政策,补齐生鲜乳就地加工、冷链储运短板,扶持规模奶畜养殖主体延伸加工链条,现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经营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实施内容 支持项目主体购置生鲜乳及乳品质量安全检测、乳品加工、冷链储藏运输等设施设备和智能化改造,以及配套养殖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升级。项目承担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在支持内容范围内有侧重地组织实施。 二、补助标准与支持方式 1. 补助标准:根据办加工主体生鲜乳加工量进行补助,支持对象为已发展加工的,参照过往年均加工量;支持对象为新发展加工的,需组织专家科学估算年加工量,按照每吨950元标准给予补贴,单个养殖场补助上限不超过400万元。 2. 支持方式:按照年度生鲜乳加工量及补助标准,实行企业自愿申报,择优筛选、公开公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模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三、申报主体准入条件 支持具备条件的规模奶畜养殖主体依托自有奶源,发展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奶粉(不含喷制原料大包粉)、奶酪及民族奶食品等乳制品加工。 (1)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奶牛养殖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 (2)奶牛存栏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10只奶绵羊或奶山羊折合1头奶牛)和奶牛养殖合作社(家庭牧场)。 (3)乳企自有牧场(先有养殖场后开办乳品加工厂的除外)不在本年度项目支持范围内。 四、申报流程及时限 1.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主体备齐申报材料,报送属地乡镇畜牧兽医站初审后报县畜牧兽医局; 2. 县级评审:县局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实地核查,确定拟扶持主体并公示5个工作日; 3. 方案实施: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实施任务,主体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验收。 申报截止时间:2026 年7月14日18: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需提交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手续、直连直报系统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奶畜存栏证明; 3. 申报主体年度建设实施方案、投资概算表; 4. 财务管理制度(加盖企业公章); 5. 项目申报承诺书。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股室:临洮县畜牧兽医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0932--5924160 地址:城投公司2号综合楼831室 附件: 2026年畜牧业发展资金--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承诺书.docx
临洮县畜牧兽医局 2026 年7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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