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落实各级路长责任,确保路长职责有效发挥。按照《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机制的通知》(甘交公路〔2023〕11号)和《定西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临洮县各级路长职责及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体系职责:(一)管理体系。建立“县乡总路长+县乡村路长”管理体系。县、乡总路长由同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并在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设路长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村级设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要领导担任。设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县道按“一路一长”设置,由一名县级领导担任;乡道、村道路长由乡镇、村委会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按照辖区所管辖路段设置,并将自然村(组)道路的管理养护纳入“路长制”管理体系。 (二)县乡村三级职责。县级路长办公室按照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落实“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利和责任清单。 县级总路长是我县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县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 乡级总路长、村级路长按照农村公路管理权限,分别对本区域、各自责任路段的农村公路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道路长:一条县道由一名县级领导担任,负责组织该县道日常管护和巡查,对该县道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养护,制定具体路段管理养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乡道路长:一条乡道由一名乡镇领导担任。负责落实乡级总路长工作要求,组织该乡道日常管护和巡查,对该乡道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养护,制定具体路段管理养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村道路长:一条村道由一名村委会领导担任。定期组织护路员等开展上路巡查,加强日常养护和清扫保洁,整治路域环境。加强雨季巡查,及时疏浚排水、填补小型水毁和路基塌陷。冬季组织清扫危险路段路面积雪,维持安全通畅的行车条件。 附件:1. 临洮县农村公路路长信息表.xlsx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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