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迅速发展,产地初加工领域由于设施简陋、方法原始、工艺落后,导致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品质下降。国家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紧紧围绕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惠民生,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高质量农产品的消费需求。 二、制定依据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甘肃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甘农市发〔2021〕1号)文件精神及《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关于下达第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补齐“三农”领域短板,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发展壮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现结合我县产业发展情况,特制定《临洮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三、方案重点内容 (一)实施区域与数量 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859万元,涉及全县马铃薯、蔬菜主产区的13乡镇31村;其中马铃薯贮藏窑25座涉及7乡镇16个村,补贴资金345万元;机械冷库13座,涉及6乡镇11个村,补贴资金514万元。 (二)建设设施类别 1.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胡萝卜、大白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在苹果、高原夏菜、设施蔬菜等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 (三)补助标准 通风贮藏库3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通风贮藏库补助5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补助资金4万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机械冷库5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也就是500立方米容积折合100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机械冷库补助资金12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补助资金10万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四)技术指标 1.通风贮藏库 通风库是在自然冷源充沛地区,采用较好的保温隔热建筑措施,通过适当通风方式降温换气的贮藏设施。通风库按照结构形式可分为土建式和组装式,根据屋顶形状可分为拱形屋面、平顶屋面和坡屋面。 2、机械冷库 机械冷库是指采用人工制冷降温并具有保温功能,用于贮藏的仓储建筑群,包括贮藏间、制冷机房和变配电间等建筑物。果蔬贮藏一般使用高温库,温控范围为(-2℃-16℃)。根据库体结构,可分为土建式冷库和组装式冷库,其中土建式冷库是指冷库库房的承重和外围结构是砖混结构。 (五)建设期限 一是网上申报阶段: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审核和公示等工作。并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APP进行申报。 二是实施建设阶段:7-8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 三是验收考核阶段。8月30日前,建设单位要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县农业农村局汇同财政部门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实施主体兑付补助资金,并公示全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发放情况。 临洮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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