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T002/2022-03848 | 信息分类: | 临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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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临政办发〔2022〕122号 | 发文日期: | 2022-09-15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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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洮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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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临各单位: 《临洮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临洮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结合我县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县数字政府建设和对标先进,着眼于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加快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场所进驻、向线上迁移、向基层下沉。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全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全县经济高质量追赶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以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2022年底前,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认领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机制基本建立,高频事项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网办能力和网办水平持续提升。 ——2023年—2024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频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一件事一次办”场景更加丰富;“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2025年底前,努力把我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成为全县数字化政府的展示窗口、便民利企的服务窗口、经济社会态势的感知窗口、跨部门业务协同的协调平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的融合平台,建成更高水平、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 2.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承接、认领、更新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公布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同步完成实施清单的编制发布工作。根据国家统一编制印发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工作实际,及时承接、更新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依法依规梳理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公布。县司法局负责相关单位编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合法性审核。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基本目录及其要素信息的完整度、准确性,以及与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一致性、与地方政务服务业务开展的适用性等进行联合审核。(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对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发布推送的事项实施清单及时认领编制,准确完善相关要素信息,精准编制办事指南;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相关单位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时限、跑动次数等基础和关键要素统一,制定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四级46同”,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按照国家层面制定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和流程规则,逐步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权责划分、业务流转程序等内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定期质检工作制度,县政府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开展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回头看”,精简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动态管理调整机制,县、乡(镇)两级有关单位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申请,由县政府办公室及时梳理汇总调整意见建议,按管理层级逐级上报相关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确认同意后,组织相关单位在甘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予以调整修改。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规梳理本地特色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本地特色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的审核发布。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数据要及时动态更新,按时向国家和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库汇聚,确保名称一致、数据同源。(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按照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总体框架设计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规范,健全本县相应机制。依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紧密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细化实施,提高一体化平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实现服务提质增效。 1.规范审批服务。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依法依规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要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抓总,组织各乡镇、县直及驻临相关单位于2022年9月底前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12月底前编制公布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监督指导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建立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机制,进一步靠实首问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企业群众到政务大厅窗口办事或电话咨询,承办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申请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承办工作人员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并做好登记,告知单上详细标注需要补交的各项材料名称;当场告知确有困难的,采取容缺受理或在2个工作日内(当日算起)一次性告知;对依法依规不能办理的审批件,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的依据和理由。要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办理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属于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当场办结,属于承诺办结的事项应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结。(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创新审批服务模式。要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大力推行“帮办代办+前置辅导”模式,通过“靠前服务”提升审批效能。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建立限时办结机制,明确办结时限。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政务服务能力平台功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电子监察能力,规范窗口单位业务审批,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充分利用已安装配备到位的监控设备,适时开展电子监察和监督指导,督促辖区内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工作要求、提升服务质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规范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健全审批和监管衔接机制,加快各类监管数据汇聚,推动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各部门已有的监管业务系统,要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标准规范与省系统对接联通,2022年底前实现监管数据的自动汇聚和推送,实时共享审管信息。对审管一体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强化内部审批监管衔接,做好监管事项移交、承办工作,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审管分离的事项,由审批部门主动与监管部门建立审管互动机制,厘清职责边界,确保无缝衔接。对已取消审批但仍需政府监管的事项,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审批权限的事项,同时调整监管层级,确保审批监管权责统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 (5)规范中介服务行为。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推动实现清单化管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完善中介机构服务规范和标准,根据省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要求,建成全县统一的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实行统一管理、提供服务,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各部门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开展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资质动态管理,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并将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中国(甘肃)”网站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 2.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 (1)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2022年9月底前,对全县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统一名称,县级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纳入县、乡镇两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对不能集中办理的推行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推进场所整合,各乡镇、县直及驻临各有关单位单设的办事场所原则上应于2022年底前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一律纳入本级政服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按照“一个窗口”面向企业群众的要求,推进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分类整合和综合窗口分类设置,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原则统一设置综合办事窗口,将属性类似、关联性强的事项整合到同一类综合窗口,推动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合理设置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围绕“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对办事窗口进行调整重组,统一划分功能专区,实现分类分区“综合受理”。优化设置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受理窗口,实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体提交”;整合注册登记、公安刻章、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和社保卡办理等5个环节资源,实行企业开办“一窗式”受理;整合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分散专窗,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核发证、归档管理”的一站式工作流程。设置综合窗口,将审批事项较少、审批频率较低或办件量呈季节性、周期性特点,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暂不宜或单独设立办事窗口有困难的单位纳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统一受理。建立窗口动态调整机制,县政务服务中心统筹考虑窗口事项类型、办件量、办理时长、窗口负荷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窗口数量,保持不同窗口业务办理数量基本均衡,有效缓解窗口扎堆排队乱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 (3)规范设置特色服务专窗(区)。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合理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专业的全链条指导和帮办代办服务。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形成受理、转办、督办全过程处置机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4)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承办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采取整股室进驻、授权办事窗口、委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代办帮办窗口统一受理“三种模式”全面进驻、充分授权,确保审批服务事项在政务大厅实质运行,杜绝把服务窗口作为“收发室”、将重要服务项目和关键办事环节仍放在原单位办理,避免事项“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和群众“多头跑”。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接收办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于2022年底前建立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完善《窗口首席代表制度》和《首席代表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明确首席代表的具体职责,统筹协调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即收即办”、简单事项“即时办结”。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统一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相关单位要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工作推行机制,及时将办理结果转综合代办窗口统一出件,确保委托代收(办)事项流转顺畅、快办快结。(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规范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各乡镇要撤并、整合现有基层站所办事大厅,将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市场监管、社保、医保、自然资源、残联、农林、综治等民生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确定专职窗口工作人员、实行AB岗管理;各乡镇要确定1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做到事项进厅、人员到岗、服务到位。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主要承办农村宅基地申报、卫生健康服务、退役军人事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咨询及代办服务;村便民服务站站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工作人员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兼任;便民服务中心(站)通过办事指南、公示公告、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等载体途径,公开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办事制度、办理人员、承诺期限等信息,方便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规范政务服务场所日常管理。全县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要建立进驻单位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人员选派更换、岗位责任等管理制度,定期对进驻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督查检查、评先选优。通过开展“优秀窗口”“服务标兵”“党员先锋示范岗”“巾帼建功示范岗”“最美政务服务人”等系列创评活动,充分调动进驻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集中轮训等多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局长进大厅零距离服务”机制,每月至少安排两次以上,每次不少于半天,协同推进本单位审批服务水平提升,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局长进大厅零距离服务”情况纳入对进驻单位的绩效考核范畴。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有制式服装的着制式服装)、佩戴胸牌,公开个人姓名、职务、岗位等信息,自觉接受办事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加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的打卡考勤、日常监管、考核考评等工作,保持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和政务服务的连续性。(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规范网上办事服务。 (1)规范网上办事指引。加快县政府门户网站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对接联通,方便群众查阅和登录办事;要对现有网上办事指引进行持续优化和动态更新,网上办事指南和具体操作说明务求简明实用,做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按照政务服务知识库建设要求,认真梳理细化和动态完善政务服务知识库内容,实现政务服务咨询问答智能化。探索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上推行在线导办帮办和智能客服,通过在线帮办或设置智能问答等方式,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在线操作、材料准备、业务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着力提升网办深度。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结合行政许可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的梳理发布,进一步压缩办理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减少跑动次数、提升即办件占比,着力加大流程再造力度,全面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闭环式”网上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之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要网上全程可办,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从由“最多跑一次”向“零跑动”转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1)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根据全县政务服务发展水平、保障供给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协同建设、同步发展,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的同时,同步提升线下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原则上不得强行要求企业和群众选择网上办理方式。(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标准统一、线上线下统一、服务质量统一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针对医疗、社保、民政、不动产、税务、出入境、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保留线下办理渠道和现金缴费方式;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办事窗口不得将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作为强制性前置条件。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等电子材料的,办事窗口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 (1)加快推进“好差评”制度的落实和应用。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的要求,通过系统对接、协调数据共享、评价设备配备等方式,开通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及其他在线政务服务系统线上评价渠道;线下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自助服务终端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开展评价。在保证自主真实意愿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参与评价,全面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的感受和诉求,接受社会监督,有针对性改进政务服务。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差评”整改系统,进一步健全“差评”核实整改机制,实现政务服务评价、核实、整改、反馈、回访、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将“好差评”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履责考核,评价结果与接受评价单位的政府履责考核结果挂钩,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规范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根据《甘肃省数字政府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和市上的相关要求,将“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指标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政履职管理一体化督考范围,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以数资政、以数辅政”作用,选取关键指标对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进行综合和单项指标排名,通过“月报”“通报”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并反馈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落实国家有关政务服务社会第三方评估的要求,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提供利企便民服务 1.推进“集成办”服务。以“一件事一次办”为抓手,推进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式服务。围绕企业和个人生命全周期,推出以新生儿出生、医疗费用结算、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企业变更等高频事项为重点,协调多部门联办事项表单梳理和数据共享等工作,拓展“集成办”服务范围。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要求,建设“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重构多部门业务流程,加大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 2.推广“免证办”服务。加快推进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的通知》要求,在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发应用和互通互认。2022年底前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覆盖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领域。(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动“就近办”服务。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体系,2022年底前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在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10分钟便民服务圈”建设,推动在村(社区)、园区、商场、银行、电信移动网点等场所设置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推动“掌上办”“指尖办”服务。将“甘快办”APP作为全省移动政务服务的主要提供渠道和总入口,为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提供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同源发布、内容统一、体验一致、方便快捷的移动政务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查询、预约、办理、投诉建议、评价反馈等一体化服务。推进公安、人社、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建等领域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发挥第三方平台渠道优势,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服务。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要求,以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高频热点事项为重点,通过实施清单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核查监管、完善信用机制、推行数据共享、强化风险防范,在政务服务领域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并将告知承诺书和承诺履约情况等相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形成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后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加载容缺受理选项模块,针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公积金服务、企业登记注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发票代开、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投资审批等事项,为申请人提供容缺受理与不容缺受理两种选项,次要申请材料缺失的情况下,申请人可申请“容缺受理”,进行实质审查,缺失材料在取得证照时一次补齐。(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推进“智慧办”和“精准办”个性化服务。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和公共应用支撑体系,积极配合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市级构建的“二维码一码通”支撑平台深度融合,推进“一码通”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逐步覆盖医疗教育、政务服务、交通出行、社会保障、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实现“一码通办”。2022年底前,通过“一码通”推行政务地图、扫码亮证、扫码通医、扫码通行、扫码通游等服务。拓展延伸“不来即享”利企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不来即享”与政务服务、金融支持、企业服务等系统深度融合,完善政策宣传服务、企业运营服务、金融普惠综合服务等创新场景,为市场主体提供基于大数据的精准“一站式”服务。持续推进涉企数据共享,倒逼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精准化匹配、个性化推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税务局、县发改局等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 7.拓展便利服务领域。2022年底前,全县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站)要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提供等候优先、全程导引、延时办理、上门服务、帮办代办等政务服务。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于2022年底前推动实现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鼓励各部门采用“政务+邮政”合作新模式,在邮政网点和村邮站点设立邮政政务服务专窗,确定邮政政务服务代办员,由邮政政务服务代办员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授权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代办服务。鼓励县乡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延时错时服务,通过线上预约等方式,合理分流办事群众。(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邮政公司;责任单位: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着力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等保障,形成统筹有力、协调有力、支撑有力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三化”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政务服务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细化任务分工,着力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运行管理,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化实施、人员管理培训、日常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做好便民服务中心(站)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工作。 (三)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县政服务中心统一配备,并负责部门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规范,加强平时考核,并对其年度考核等次提出建议。便民服务中心(站)负责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相关人员力量配备。 (四)强化法治保障。聚焦政务服务优化面临的政策制度障碍,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安排,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 (五)深入开展宣传推广。各乡镇、县直及驻临有关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策解读和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人人关心政务服务、人人参与政务服务”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推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 《临洮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http://www.lintao.gov.cn/art/2022/9/19/art_6938_15815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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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边娟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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