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二、制定依据 根据定西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就业帮扶和托养服务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市残联发〔202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重点内容 (一)实施对象 具有临洮户籍,经评估适合开展日间照料服务的50名持证智力、精神和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包括主要残疾类别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视力、肢体的多重残疾人)。在优先满足符合条件洮阳镇残疾人的基础上,可将长期在城镇居住或城郊及周边乡镇有照护需求的农业户籍智力、精神和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纳入照护对象。 (二)实施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其实际服务需求,可通过日间集中照护的方式,为其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基本照护服务,也可拓展开展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新业态就业等服务;不适宜到机构集中照护的残疾人,可通过上门提供生活协助、送药、送餐和心理疏导等方式的照护服务。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原则上以集中照护为主。 (三)实施时间及补贴标准 服务周期为12个月,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不计入补贴范围。每个服务对象每月补贴600元,年补贴7200元。 临洮县2023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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