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共和县政府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峡口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峡口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镇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峡口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群众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办公室电话、文件信息下发等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在镇政府档案室、办公室获取政府信息; 

2、从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办公室电话、下发的文件信息中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办公地址:峡口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8:30分至18: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932-2661007。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