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了《定西市临洮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凡需要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信息公开若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 临洮县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洮县洮阳镇文峰北路农业大厦3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5914509 邮政编码:7305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临洮县公安局主要职能。 2、临洮县公安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临洮县公安局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4、临洮县公安局主要工作数据。 5、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形式公开:临洮党政网站(网址:www.lintao.gov.cn)。 (三)公开时限。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但未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和科研特殊需要,可以申请公开。 (二)公开原则 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快捷便民、服务公众。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应填写《临洮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县政府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信函提交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临洮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要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事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与执法活动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或危及个人人身安全的; (六)公开后可能造成负面社会影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教育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县政府地址:洮阳镇文峰西路城投公司统合楼 邮编:730500 县公安局:洮阳镇文峰北路农业大夏 邮编:73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