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组建以来首次开展县域内工业类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工作,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第5条规定: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监督抽查;第12条规定: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在抽样前向社会公开。
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依法依规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结合实际,将在各行业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在生产领域注重抽查重点工业产品和区域性重点产品,在流通领域注重抽查与消费者密切关注的产品。如化肥、地膜、商品煤等,今后将每年公布各类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就本次公布的《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临洮县农用薄膜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临洮县化肥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临洮县商品煤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3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公布《实施细则》的依据和背景
依据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该法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
要说《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先要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背景说起。2010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号公布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4年2月14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公布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由于部门职能交叉错综复杂,根据2018年“大部制”改革,原质检、工商、食药等部门大整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在2019年11月8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重新出台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新出台的质量监督抽查法规,经过一年的学习研究和提炼,于2021年决定开展县级监督抽查工作,此项工作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2021年度临洮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2021年临洮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以及《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临洮县农用薄膜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临洮县化肥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临洮县商品煤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3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全面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
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与以往相比突出的亮点主要有:一是抽检分离。将抽样工作和检验工作分别交由两个不同单位来实施,打破原有同一家检验机构既抽样又检验的模式。二是从制度层面实现了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监督抽查的有机统一,固化了以往好的改革举措,明确电子商务新技术新业态中的抽样要求,还提出了购买样品、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在抽样前向社会公开等要求,充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专用术语概念解释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政府对产品通过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质量监督的一种制度性安排。通过实施监督抽查,扶优治劣、引导消费,督促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掌握产品质量动态状况,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高。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分为组织、抽样、检验、异议处理和结果处理5个阶段,《实施细则》对5个阶段环节都要详细的要求和说明,是一份工作指导书。监督抽查实行抽检分离制度。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专业技术性较强,标准明确规范,数据科学严谨,群众阅读较为不易,但《实施细则》内容有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必备项目都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说明清楚,另外增加了异议处理及复检等环节(详见公布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为:
1.《实施细则》使用的范围和内容
2.产品分类
3.检验依据项目和方法
4.现场抽样
5.检验机构的确定和复检机构
6.判定原则
7.异议处理
实施细则由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四、主要作用和意义
《实施细则》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文件资料,具体内容集中于某一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涉及组织实施、现场抽样、初复检验、异议处理和结果处理等监督抽查工作的各环节,可以说《实施细则》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工作指导书”,《实施细则》在监督抽查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意义重大。
第一,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对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及消费者和有关部门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抽查,对企业形成了一种威慑力和外部压力,能较好地贯彻政府的宏观质量政策、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实施,同时,将监督抽查结果公之于众,使广大用户和消费者都来监督产品质量,选购质量好的产品,使质量好的产品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规范了市场行为,督促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重视质量,促进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第二,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后处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对质量违法行为分别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的处罚措施和舆论曝光,督促其进行整改,帮助和督促企业提高质量意识,认真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改进生产工艺,完善质量体系,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特别是对一些带有行业性、区域性的问题,通过认真抓整改,能起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个行业的重要作用,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三,向全社会提供可靠的质量信息。通过实施细则指导开展的质量监督抽查,对监管数据结果分析,可以向政府决策部门报告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以及标准实施中的情况,为政府有关部门对经济宏观调控以及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也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掌握各行业和各类企业的质量动态提供了权威的、有价值的信息,并为广大生产、经销企业了解质量信息、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有效的帮助,同时还为广大用户和消费者选购产品提供了科学的购物指南,起到了引导消费的重要作用。
总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国家确定的一种产品质量检查制度,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民生社会、提高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实施细则》就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指导书,是工作实际开展当中具体细节的说明,它的公布实施,对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处理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案件中,有力提高了证据链的证明力和有效性,完善了案件办理的薄弱环节,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
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lintao.gov.cn/art/2021/4/13/art_6945_1402949.html
http://www.lintao.gov.cn/art/2021/4/13/art_6945_1402951.html
http://www.lintao.gov.cn/art/2021/4/13/art_6945_1402953.html